主板 - 上市申請進展報告

上市申請進展(首次公開招股申請)之報告

已接受之上市申請
主板

 
2021年8月 
2021年截至本報告日止
               23 237
申請狀況
申請狀況
已處理之上市申請數目包括從GEM轉到主板的申請個案、以及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8.21C條或第14.84條被視作新申請人的個案、及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14.06(6)條被視作反收購行動的非常重大收購事項。

重新申請是指由同一申請人在其申請的處理期限已過,並於三個月內重新提出而獲接受的申請。就此而言,聯交所會將此類重新申請視為其原申請的延續。

新上市申請包括 (i) 首次向聯交所提出的上市申請;(ii) 申請被發回後提交的申請,或同一申請人在其申請的處理期限已過或申請被拒又或自行撤回申請三個月之後提交的申請。
主板

    (於2024年3月28日)
1.    已上市(2) 12
2.    已獲上市委員會批准,待上市 11
3.    處理中 70
4.    其他 (申請的處理期限已過(3)、申請被拒(4)、被發回申請(4) (5)或自行撤回申請) 12
      總數: 105
就新上市申請發出的首次意見函
主板及GEM
1. 於2024年3月發出的信函數量 11
2. 發出首次意見函的平均所需營業日數(6) 12
就上市申請發出的所有意見函
主板及GEM
1. 於2024年3月發出的信函數量 28
2. 發出意見函的平均所需營業日數 10
向擬提交上市申請的公司或其顧問發出關於<<上市規則>>的指引
主板及GEM
a.
2021年8月
11
b.
由收到有關要求至發出書面回覆的平均所需日數 . 
16
(1) 包括12 家主板、0家GEM和1家第二十章於2024年3月接受之上市申請。
(2) 沒有家從GEM轉到主板上市的公司。
(3) 根據《主板規則》第 9.03 條/《GEM規則》第 12.07 條,遞交申請表格的六個月之後,上市申請即告處理期限已過。
(4) 2024年截至3月止的沒有被拒申請及被發回申請。如果申請被拒或被退回,同一申請人在之後符合所有適用的《上市規則》後,可以重新提交新上市申請。
(5) 因為上市申請版本或相關文件所載資料並非大致完備而被發回的申請。
(6) 由2011年1月起,本報告計算有關「平均所需日數」時已扣除非營業日。

本報告在每月最後一個交易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