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新上市 — 申請版本,整體協調人公告,聆訊後資料集及相關資料」頁面及本說明而言,「申請版本」指:

   (a)
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12.01A條或第20.25條刊發的公開申請版本;或
       
   (b)
如新申請人未有刊發公開申請版本,但選擇在刊發聆訊後資料集前刊發上市文件的其後草擬本,則指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12.01A條或第20.25條附註刊發的經更新申請版本。
       
狀況標示
上市申請狀況
聯交所網站專頁所載的資料
    「處理中」
    任何仍然有效的上市或認可申請,如申請的發回或拒絕裁決仍有待覆核亦包括在內
  • 新申請人名稱
  • 最後登載的申請版本(如有登載)、整體協調人公告、聆訊後資料集及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 9.08(2)(c)條所作聲明的內容(就各項而言,以適用者為限)

註:若新申請人未曾登載任何申請版本、整體協調人公告或聆訊後資料集,上述資料將不會登載 

    「沒有進展」包括:
  • 「失效」
  • 「撤回」
  • 「被拒絕」
     
  • 任何失效的申請
  • 任何自行撤回的申請
  • 任何被拒絕的申請
  • 新申請人名稱
  • 關於文件刊發日期及描述的紀錄

註:

  1. 若新申請人未曾登載任何申請版本、整體協調人公告或聆訊後資料集,上述資料將不會登載 
  2. 所有先前登載的文件內容不能取得,但刊登紀錄仍然存在
    「已上市」

    任何其後在聯交所成功上市的申請
  • 新申請人名稱
  • 最後登載的申請版本(如有登載)、整體協調人公告、聆訊資料集及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9.08(2)(c)條所作聲明的內容(就各項而言,以適用者為限)都可在「披露易」網站的「上市公司公告」瀏覽及下載
    「被發回」
    指被聯交所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9.03(3)條或證監會(視屬何情況而定)發回的申請,而發回該申請的裁決已完成覆核的所有程序或提出覆核的時限已過
  • 新申請人名稱
  • 保薦人或上市代理人的名稱
  • 聯交所網站發佈的指引(經不時修訂)就被發回申請須予披露的參與擬上市的其他專業人士機構的名稱及角色*
  • 發回日期
  • 發回理由*

註:

  1. 即使申請人之前沒有在本交易所網站上登載申請版本,上述所有資料仍將會登載
  2. 所有先前在「處理中」項下的資料將予刪除

* 自2026年7月24日起生效